前言:

为进一步推进浙南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挖掘在全区中心工作中推进有力、服务发展、成绩突出的干部职工、群众,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知荣辱、扬正气、讲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

活动安排:

1. 宣传发动阶段。牵头单位下发文件通知,发布评选活动信息,在相关媒体发布评选信息。

2. 推荐申报阶段。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单位向牵头单位推荐申报候选对象。推荐对象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群体。

3. 初评阶段。各牵头单位对申报的对象进行筛选,推荐10个候选对象(含群体)到组委会办公室。

4. 候选对象公示及投票阶段。在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对候选对象进行公示和事迹介绍。公众投票:通过网络投票,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公众号上按照要求投票。

5. 评选阶段。组委会在综合公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结果的基础上进行讨论,确定"最美"获奖名单。

6. 公示阶段。在媒体上对"最美"系列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评选范围及条件:

1. 凡在浙南产业集聚区范围内学习、工作、生活的各界人士均可参加"最美"系列评选;

2. 评选对象要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有突出表现,体现心灵美,具有人格感染力和道德影响力,事迹感人;

3. 评选对象要爱岗敬业、勤勉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干部职工要在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4. 评选对象要具有社会公信力,得到群众公认,有较大社会反响,经得起各方面考验,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5. 曾被评为国家、省、市、区道德模范(含提名奖)、"好人"、"最美"等典型,原则上不再参评。

最美警察候选
最美教师候选
最美文化人候选
最美职工候选
最美志愿者候选
最美治水人候选
最美家庭候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