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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开出首张未使用“外卖封签”责令整改通知书

2022-03-02 10:58:32
3月1日,《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首日,温州市监局经开区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并开出区内首张未使用“外卖封签”责令整改通知书。

  温州网讯   商家不规范使用“外卖封签”要被处罚了。3月1日,《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首日,温州市监局经开区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并开出区内首张未使用“外卖封签”责令整改通知书。

  3月1日上午,分局海城市监所执法人员对一餐饮单位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有从事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但未按规定使用外卖封签。

  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外卖商家不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卖封签”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现场指导商家严格按照《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要求做好落实。这也是经开区开出的首张未使用“外卖封签”责令整改通知书。

  《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3月1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动“阳光厨房”安装及“外卖封签”规范使用,巩固拓展“浙江外卖在线”应用实效,温州市市监局经开区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当天共检查各类网络餐饮经营单位83户,针对不安装“阳光厨房”或不使用“外卖封签”行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

  下一步,温州市市监局经开区分局将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监管模式,开展全区网络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使用“回头看”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全区外卖点餐“看得见”,配送过程“无污染”。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