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化勤
刘化勤,男,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浙江文成,现任文成县人民法院珊溪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刘化勤作为深耕基层一线的老法官,始终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让人民满意”作为自已的工作目标。在卸任人民法庭庭长一职后,他也并没有懈怠自己的工作,更多的是默默地付出,审结的案件中,没有一件因为处理不当,而使当事人产生抵触情绪,产生新的矛盾、上访等不安定因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曾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浙江省法庭规范化管理先进个人、浙江省民事审判先进个人、浙江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法院系统荣誉天平奖章获得者等荣誉。
自1990年8月至今,从书记员一步步成长起来,在2021年9月在卸任庭长一职后仍默默扎根珊溪法庭,一直致力于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所经办的案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超审限。十年来家事案件无一上诉,三十年来民商案件无一申诉信访。先后荣获“全省法庭规范化管理先进个人”、“全省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法院系统荣誉天平奖章获得者”、“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 “温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温州市法院十佳优秀青年法官”等多项荣誉,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在刘化勤在任庭长期间,为珊溪法庭为其辖区的社会秩序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带领珊溪法庭先后被评为省级五好法庭、荣获两次集体三等功。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他怀着对工作的无比热爱,三十多年来安心扎根山区、扎根法庭,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留下了一个又一个坚实的印记。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在他担任庭长期间,珊溪法庭相继出台了“一小时立案”“口头立案”“远程调解”“假日法庭”“晚间法庭”“巡回法庭”“审判服务公开承诺”“预约上门立案”“全天候值班”“审判流程操作规范”等一系列便民制度与便民措施。三十多年来,加班加点成为家常便饭,勤勉、认真、细致是他的真实写照。
勇于创新,大胆实践
他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实践,在多年审判经验的基础上,逐渐摸索出极具个人特点的工作方法,他坚守“主动、开放、耐心”六字原则,力求“案结事了”。从2013年至2022年的十年期间,法庭共审结民事类纠纷案件3732件,其中家事类1003件,其中调解结案或调解后撤诉的案件比例高达66.99%,凡以调解结案的案件,自动履行率为100%。他的工作深受当地群众的好评,也多次受到上级法院领导的表扬和褒奖,2019年8月,他还受邀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廉洁自律、秉公执法
三十多年来,他不被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扰,在日常工作中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抵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持原则依法办案,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他始终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不计名利、不计得失的高尚情怀,展示着人民法官公正、高效、廉明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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