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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南产业集聚区人才公寓开始申请租赁
来源:温州晚报 时间:2018-08-09 15:04:00 字体:

  温州新闻网讯 8月6日,记者从浙南产业集聚区人才办获悉,为进一步解决企业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促进人才在企业转型升级中发挥积极作用,该区金海嘉苑的一批人才公寓已经开始申请。

  目前,这些房源已按简装标准装修完毕,面积约为30至60平方米,租金为每月20元/平方米。

  哪些人才可以申请?人才公寓采取租赁方式,主要是租赁给隶属和属地在浙南产业集聚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工商、税收隶属集聚区的企业各类人才。

  申请人必须与所在单位签有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并且在鹿城、瓯海、龙湾、洞头、经开区无住房,本人或配偶享受过市区住房政策的不得申请。申请人必须本科以上学历或拥有初级以上职称,已婚人士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此外,凡招商引资“一事一议”中明确给予企业人才享受的政策按协议执行。

  区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区各部门、各街道将安排专人负责人才公寓申报工作,街道设立人才联络点,由各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申报,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和租住人若以欺骗、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人才公寓租住资格的,由区人才办责令其退回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对用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联系浙南产业集聚区人才办或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租赁。

  联系人:张巧玲(区人才办)

  联系电话:86529015

  联系邮箱:1326880576@qq.com

  区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谢德荣

  联系电话:28889339

  联系邮箱:723145903@qq.com

(作者:温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翼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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