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条抓块统”打造医保基金监管共同体 化制度优势为监管效能
温州网讯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造成医疗资源浪费,极大地损害了参保人的利益,严重影响了医保基金安全。但医保基金监管体系还未完善,综合监管的合力效果还未显现,监管队伍人员配备不足和能力水平等问题掣肘着医保基金监管成效。温州市通过部门联动、资源聚集、数字赋能,建成全国首个职能集成、扁平高效、信息互享的“医保基金监管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实施医保基金监管领域“条抓块统”,打破体制壁垒,重塑机制流程,持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促进医保治理能力现代化。
化零为整,整合监管力量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对内革新系统,重塑工作机制,驱动内生动力;对外合纵连横,突破体制壁垒,焕发改革生机;内外贯通,塑造医保基金监管共同体。
市级部门横向集力,实现监管震慑力。建立由市政府牵头,医疗保障局主办,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税务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温州医科大学等单位协办的医保基金监管指挥部,实现职能协调、信息共享、步调一致的扁平化工作模式,形成监管震慑力。
医保系统纵向合力,实行市县统筹管理。统筹管理全市12个县(市、区)共70余名监管干部,建立市级飞检专员库,统一培训,定向办案,有效解决医保基金监管“小马拉大车”、人员少、联动差问题。
部门内部机制重塑,打造共管模块。医疗保障局整合机关基金监管处(科)室、医保中心稽核、内控、信息、财务科室,将基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运行监测分析、效果监管等环节有机统一,联动开展协议管理稽核、审查、行政执法、监测分析等工作,提高队伍人员使用效率,合理优化监管资源。
谋划研究,健全监管体系
温州市快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依托1个共同体(医保基金监管共同体),针对9大主体(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参保人、参保单位、医药生产企业、医药经营企业),通过2个平台(浙江省“智慧医保”平台、温州市医保信用数字监管平台),使用5种手段(智能监控、现场检查、移送衔接、联合飞检、社会曝光),研究并制定分段时期、分类案情的套餐式处理机制,视具体情形灵活组合、套餐式使用协议违约处理、信用管理、行政处罚、行纪衔接、行刑衔接等方式,对基金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监管。
违约责任。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医师违反医保协议约定进行稽核处理,按规定采取约谈、中止、解除协议等措施。
失信管理。对违法违规的九大医保信用主体进行信用扣分处理,并依据《温州市医疗保障信用监管奖惩措施清单》联合发改委、人社、卫健、文旅等部门,在职称晋升、景区旅游、公共交通、金融贷款、企业上市等多领域进行综合惩戒。
行政处罚。《条例》施行后的一般违法问题,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处罚裁量权规定进行罚款,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或者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根据《条例》进行罚款。
行纪衔接。对符合三类行纪衔接的机构和人员,通过共同体高效运转,精简程序,规范移送形式,缩短移送时限,极速处理,形成严厉震慑。
行刑衔接。对符合四类行刑衔接的涉嫌犯罪的机构和人员,通过共同体的协作优势,加快案件调查、移送、立案、侦查和查处等程序,做到应移尽移,追究刑事责任,进行严厉打击,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2019年以来,温州市医保基金监管系列行动累计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877家,医保医师护士药师258人,参保人134名,追回违规基金18607.51万元,曝光案例183件。下一步,温州市将继续依托医保基金监管共同体,深化制度改革,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健全医保基金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监管体系,促进医保基金平稳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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